(招标编号:CHDTDZ059/19-ZB-004)
一、招标条件
辽宁华电铁岭新台子一期25MW离网风电储能制氢一体化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沈阳金山能源股份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本期工程为完全离网的风电制绿氢项目,拟建设25MW风力发电机组、5MWh储能电站和碱性电解水制氢站一座。本项目制氢站内包含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和辅助公用设备,利用配套建设的25MW风力发电机组为制氢系统提供电源,同期建设储能站1座(20%容量储能设备,储能时长1小时,最大存储电能5MWh),风电和储能共同协作为制氢站设备提供稳定电源用于制氢。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8月30日 2.4招标范围:负责本期25MW离网风电储能制氢一体化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含接卸及保管)、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环、水保监理等一揽子工作以及招标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除由招标方负责的项目建设用地费、前期、监理(不含环、水保监理)、生产准备、生产车辆购置、项目建设管理、工程定额标准编制管理、工程保险、水土保持补偿等范围之外的所有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DZ059/19-ZB-00401 工程EPC总承包 10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信用能源”网站(http:// /main)列入“联合惩戒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被中电联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1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记录; 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风力发电)及以上设计资质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亿元;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EPC业绩;或者具有100Nm/h级以上碱性电解水制氢系统PC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资料中应清晰体现合同范围及相关主要信息); 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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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