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音乐学院电力改造工程校内招标公告
normal align=center >校内招标编号:ZZ30960GC04310020
一、招标条件
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30960GC04310020的“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音乐学院电力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招标,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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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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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音乐学院电力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包括从10KV变电室铺设高压电缆到艺术楼后侧箱变位置,安装一台箱式变压器,再铺设低压电缆至附近楼内等、向电力主管部门办理增容手续(含原有的箱变)。(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77746元(含暂列金80000元)。
2.4工程
2.5计划工期: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8月21日,共50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2.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②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建筑业划型标准划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2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normal >3.13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normal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现场获取校内招标文件,具体方式如下。 normal >
normal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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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z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