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前期专题总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前期专题总包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福建 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福建 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连江 万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新建福建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马祖岛东侧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36km,水深约38m~40m,场址呈不规则四边形,面积约36.9km2,风电场规划容量为300MW。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风机基础专题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报告编制等)的编制及评审;地形测量(1:10000海底地形测量以及1:500陆域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察(满足前期可研深度);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立项报告及投资决策报告以及前期相关专题;前期相关专题包括海洋水文观测专题、海域使用论证专题、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专题(含选址、交通流分析)、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含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调查专题报告;鸟类现状调查及影响评价;电磁与噪声监测;数值模拟专题等)、海底电缆桌面路由调查专题、海底电缆路由调查勘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专题及评估、接入电力系统方案及专题报告、水土保持报告、陆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陆域设施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如有)、陆上集控中心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及用地预审(含勘测定界)、陆域用林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用林报批手续(如有)、地震安全性论证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文物保护专项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上述前期相关专题的评审也包含在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内。该项目最终由项目委托人连江国能龙源万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2.1.4项目地点:福州。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担任海上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项目或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咨询相关专题总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