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文昌街(南环路-南外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文昌街(南环路-南外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由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曲阳发改审字【202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一般债券和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曲阳县文昌街(南环路-南外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2工程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文昌街(南环路-南外环)、园南路(现状路-规划学校东侧)、南外环小路(曲承路-文昌街)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详见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EPC工程总承包计划工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监理: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及质保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等。
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采购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2.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监理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不含 )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不含 )有以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财务要求: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2.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2022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2022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2022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5其他要求:
1)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相关证明;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含)二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4日00时00分至2023年5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河北省 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特别提示: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1.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 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2.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 服务平台(网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获取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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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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