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连市庄河海上风电场址V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土建及电气设备安装调试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太能投(庄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海域,为《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中的Ⅴ场址,规划容量为250MW。Ⅴ场址位于庄河风电场Ⅲ南侧约2.7km处,东侧及东南侧距离规划调整后的IV1及IV2场址约1km,距离航道约2km,本区海域位于农渔业区。风电场东西长8.5km,南北7.5km,规划面积约56.0km²,涉海面积约39.6km²。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32km,场址水深在20m~28m(基于理论最低潮面)之间。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2.2 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的陆上集控中心所有建(构)筑物的土建施工、给排水、消防、暖通、照明、接地、预埋件等设备采购和安装、陆上集控中心的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试验、调试及联调(含海陆联调及调度端对调联调)、并网特殊试验、厂站电磁模型;负责项目并网手续办理及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协助业主办理征地手续。详细要求以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06月,2023年12月前完成项目并网。
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④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工程完工证明):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具有至少1个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或海上风电项目集控中心)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册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名称一致;
②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工程(或海上风电项目集控中心)施工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项目经理履历证明须提供合同文本、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等材料。
(4)财务要求:2019年-2021年无两年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 9 时整至 2023年5月30日 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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