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3/23-SG-00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云南)新能源发电 相关项目云南华电昆明禄劝撒永山250MW光伏发电项目农光互补示范工程施工已由华电云南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云南华电昆明禄劝撒永山25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禄劝县撒营盘镇东北部,距离撒营盘直线距离9km,规划场址位于法海村、升发村、草基村等村寨附近,场址海拔高程介于 2400~3100m 之间。本工程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5235亩,共分为5个片区,标称装机规模为2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5个月,暂定2023年7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其中:2023年7月-2023年11月完成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完工验收;种植项目工程抚育管养期暂定2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3/23-SG-00401 云南华电昆明禄劝撒永山250MW光伏发电项目农光互补示范工程施工 云南华电昆明禄劝撒永山250MW光伏发电项目农光互补示范工程施工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云南华电昆明禄劝撒永山250MW光伏发电项目农光互补示范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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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