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榆林化工水处理装置高盐水分盐结晶臭氧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30313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国能榆林化工 水处理装置高盐水分盐结晶装置包含预处理单元和分盐结晶单元,分盐结晶预处理单元包括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离子交换器,超滤和反渗透系统,反渗透产水作为循环水补水,反渗透浓水经臭氧氧化后进蒸发结晶单元进行浓缩分盐。高盐水臭氧催化剂针对煤化工高盐废水有较高的高选择性和高效臭氧氧化的特点,对废水中CODcr及TOC去除率较好。
本项目1个标段,采购货物如下: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臭氧催化剂 |
吨 |
97 |
(以现场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
注1)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根据现场生产约定到货日期)。
2)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在国内化工行业高盐废水处理臭氧系统使用臭氧催化剂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代理商可提供对应的制造商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及增值税发票1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发票信息不全,或信息模糊导致无法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可,可同时附发票查询截图。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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