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川煤矿外运主井胶带机栈桥与井口防腐及彩板更换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黄玉川煤矿外运主井胶带机栈桥与井口防腐及彩板更换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黄玉川煤矿外运主井胶带机栈桥与井口防腐及彩板更换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黄玉川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矿区中西部,煤矿设计能力为1000万吨/年,配套1000万吨/年的选煤厂。行政区划隶属于准格尔旗长滩乡和薛家湾镇管辖。井田北距薛家湾镇20多km,至呼和浩特市约120km,向西至鄂尔多斯市约150km。薛(家湾)魏(家峁)公路为支线,薛魏公路从井田东部通过,设备可经过公路运往矿井工业场地,交通方便。黄玉川煤矿外运主井及选煤厂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场地内,距离矿区约12公里。
黄玉川煤矿外运主井及选煤厂共有胶带机栈桥8条(详见下表),均已使用9年多,一直未进行整体维护维修,目前栈桥存在部分楼面板破损、伸缩缝漏水、彩钢板腐蚀等隐患,为保障胶带机栈桥安全运行,本次对1条栈桥楼面板更换,7条栈桥楼面板防水修复;8条栈桥彩钢板及窗户更换、钢绗架防腐等工程施工。
表1.黄玉川煤矿胶带机栈桥信息表(详见图纸)
序号 |
栈桥编号 |
栈桥长m |
栈桥宽度mm |
彩板高度mm |
最大倾角 |
伸缩缝/个 |
结构类型 |
1 |
101 |
241 |
5300 |
2800 |
14.5° |
9 |
钢结构 |
2 |
201 |
88 |
7500 |
2600 |
16° |
2 |
钢结构、钢筋混凝土 |
3 |
3001 |
104 |
8400 |
4000 |
16° |
5 |
钢结构、钢筋混凝土 |
4 |
3003 |
86 |
2900 |
2700 |
3° |
3 |
钢筋混凝土 |
5 |
901 |
181 |
7200 |
2800 |
10° |
8 |
钢结构、钢筋混凝土 |
6 |
801 |
51 |
8400 |
3600 |
16.9° |
1 |
钢筋混凝土 |
7 |
803 |
296 |
8400 |
3600 |
16.9° |
9 |
钢结构 |
8 |
863 |
257 |
5300 |
2600 |
1.56° |
8 |
钢结构、钢筋混凝土 |
2.1.2招标范围:
(1)101栈桥底板拆除、安装更换工程,面积约1300㎡;201、3001、3003、901、801、803、863共7条胶带机栈桥底板防水修复工程,面积约7400㎡。
(2)101、201、3001、3003、901、801、803、863共8条栈桥和外运主斜井厂房以及两个锅炉房彩钢板更换工程,拆除安装彩钢板面积约18860㎡,含檩条、窗户等。
(3)101、201、3001、3003、901、801、803、863共8条栈桥钢结构防腐工程,防腐面积约28220㎡。
(4)栈桥安全性检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8条栈桥的钢结构进行检查检测并计算结构承载力可靠性,确保后续安全正常使用。
(5)本项目拆除下的废旧钢材、旧窗户、彩钢板等运至黄玉川煤矿指定地点存放,运距约12公里。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的工程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起200天。具体开始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
通用部分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质量目标,编制质量计划,制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强化质量过程控制。
2、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对设计(若有)、材料、设备以及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
3、投标人应进行材料、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4、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的质量管理规定,招标人有权对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材料进行检查和检验,投标人应为招标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
5、投标人应制定规范的质量检验程序,按照三检制执行,未经检验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6、投标人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时,应先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才能用于工程中。
专用部分
施工技术措施:
(1)投标人严禁使用高耗能 明令禁止的产品。
(2)在施工及保养期间,应防火、通风,招标人有权参与分部分项、关键节点的验收等重要的见证和控制活动。
(3)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4)设计需经招标人审查,施工方案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合同业绩2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合同内容包含彩钢板更换或栈桥防水项目或钢结构工程施工;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或供货或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