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煤制油空调、制冷设备维护维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空调、制冷设备维护维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液化中心、煤气化中心、间接液化中心、热电中心、环储中心、质检中心、供销中心、消防气防中心、检维修楼、生产指挥大楼、行政办公楼、组焊厂房等区域内所有空调通风系统、分析仪器所含制冷设备、空分装置开利空调机组、142单元火车装卸油气回收制冷设备、139单元罐区Vocs油气回收制冷设备维护维修。其中各类空调608台,分析仪器含制冷设备39台、通风系统16套、空分装置开利空调机组2台、142单元火车装卸油气回收制冷机组2台。所涉及区域涵盖整个煤制油公司生产装置区、厂前区,其中环储中心水源地涉及的空调距离煤制油公司距离约100公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投标人负责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范围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
(1)煤液化中心、煤气化中心、间接液化中心、热电中心、环储中心、质检中心、供销中心、消防气防中心、检维修楼、生产指挥大楼、行政办公楼、组焊厂房等区域内所有空调、通风系统。
(2)质检中心分析仪器所含制冷设备。
(3)空分装置制冷机组。
(4)142单元火车装卸油气回收制冷机组。
具体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3年。合同结算金额达到合同含税预估金额或合同期限到达终止期限时合同终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A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空调维护维修业绩合同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履约良好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履约良好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2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