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基础建设项目生态廊道(S228、广济北路沿线)景观提升工程设计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 |
一、招标条件 | |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基础建设项目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基础建设项目生态廊道(S228、广济北路沿线)景观提升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总面积约为485万平方米。 |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3205711847000010001001 |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基础建设项目生态廊道(S228、广济北路沿线)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 本项目位于苏州市苏相合作区,广济北路两侧三个地块,北地块位于广济北路、苏台高速及冶长泾之间三角地块;西地块位于广济北路、永昌路、苏台高速及高田河之间锯齿状地块;东地块位于广济北路、漕湖大道、御窑路及太东路之间梯形状地块。总面积约为485万平方米。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 6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企业业绩要求:/ | |||
5.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要求:/ | |||
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7.招标人可以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 |||
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①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
②记入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不良信用记录且未被撤销的; | |||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④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⑤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
9.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资格条件中:第8条; | |||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时起至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 2.领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 TPBidderGC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五、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 |||
2.现场投标 投标单位在本标段之前的招标公告中已下载招标文件的如需继续参加投标,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 |||
七、 |
招标人: |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开发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