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发 包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就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以下简称“大庆三期”)场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附近,场址区距离大庆市区约40km。场址区地势平坦,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
大庆三期光伏容量为150MW,子阵区分为两个发电区域,每个发电区域暂定为75MW,1#发电区域75MW容量电缆汇集后T接到同塔双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2#发电区域75MW接入在实证区内配置的1座35kV汇集站,并通过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2#300MVA主变低压侧。本项目由6个实验区组成,Ⅰ-3区光伏组件实证实验区、II-3区逆变器实证实验区、Ⅲ-3区支架实证实验区、IV-3区储能产品实证实验区、V-3区储能系统实验区、VI-2区设备匹配实证实验区。
1.2招标范围
1.2.1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监理范围
交流侧150MW光伏阵列区土建、机电安装、设备调试、并网调试、试运行、消缺等工作的监理,包含支架基础、设备基础、组件、支架、逆变器、35kV升压箱变、储能系统设备、标识标牌、电缆沟开挖及回填、电缆敷设、电缆桥架、接地敷设、二次设备(含监控、AGC/AVC、保护、交直流电源系统、远动及光传输通信设备、集控调度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光功率预测系统等安装调试的监理。
1座35kV汇集站土建、机电安装及4回35kV集电线路土建、机电安装、调试、试运行的监理。
上述工程的施工图纸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等监理工作。
1.2.2合同工期: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及尾工期。其中:
尾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因项目受大宗设备市场价格波动及接入系统批复影响,以上施工期为暂定施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建设管理单位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发包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企业:
1)综合监理甲级资质;
2)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在国内独立承担过至少2个单座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理业务(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6月1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联 系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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