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待合同签订时确定
项目业主:黄河电力检修工程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电力检修工程 天然砂砾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项目所采购天然砂砾石将用于青豫直流二期外送2标段海南州共和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IV、VI区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道路施工。本工程场址位于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在共和县以南45公里处,G214国道位于场址南侧,施工现场距G214国道约4km(3km柏油路面+1km砂石路)。地面海拔3100m左右。
1.2.1项目范围
本项目所采购天然砂砾石将用于青豫直流二期外送2标段海南州共和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IV、VI区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道路施工。共采购9600m³天然砂砾石。主要工作内容:所供天然砂砾石的采购、运输、装卸。
1.2.2工期
计划工期2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若因工作面移交或其他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或完工时间延后,相应工期顺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施工现场具体施工安排,合理调配人员及机械设备资源,提高项目整体施工效率,在此期间经甲方通知提升供料强度,乙方需确保开采及运输设备的资源投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砂石料开采企业或销售企业。须提供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料源开采许可证件或相关许可文件(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提供的相关许可文件)。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提供至少两个已完成的砂石料销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
1.8现场踏勘
投标人于2023年5月27日10:00时在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集合,由项目业主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车辆及费用自行解决。
1.9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6月1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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