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2023年基础设施巩固项目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海发科字〔2023〕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海兴县张会亭镇及辛集镇下辖27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修面包砖硬化场地27428.74平方米,重修混凝土路面9308.4平方木,重修红砖路面6599.7平方米,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20049平方米,砌筑盖板方沟79007米,安装盖板2604.5米,边沟恢复35米,铺设混凝土雨水管(D300-D1000)931米,铺设钢波纹雨水管(D1000)120米,修建雨水篦子23个,修建太阳能路灯93套,新建示警桩31个,修建集水井4座,检查井6座,管涵24米。
2.2 建设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最高限价:8637715.19元
2.5 标段划分:共十一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苑堤头村、巩堤头村、于庄村、魏家庄村;
二标段:刘王前村、刘王西村、刘王东村;
三标段:孙堤头村、赵堤头村、宋王村;
四标段:西马村;
五标段:辛集村、甘草村;
六标段:前寨村、后寨村、板桥村;
七标段:前潘村、后潘村;
八标段:小徐村、张会亭村、北台村;
九标段:魏庄村、北齐村;
十标段:东范村、郭桥村;
十一标段:东清村、豆腐营。
注:各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十一个标段投标。按照评标顺序,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招标人现场查询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5 月2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5月 26日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其他网站无效)报名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一律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申请人要随时登陆录查看。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E 招冀成”的投标系统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并进行“报名”操作(具体事项可咨询400-789-8055,如已通过不必重复办理)。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3 日 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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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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