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有限公司2号机组空预器防堵综合治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0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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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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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预器防堵综合治理改造 |
主要是2号机组空预器扇形板改造、风道改造、蒸汽辅助系统改造、电气系统改造、柔性接触式密封改造等,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空预器防堵综合治理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风量分切防堵灰改造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有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明确表明合同机组容量、业绩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未提供合同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有效业绩数量)。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19 14:22到2023-05-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