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镇江华东电力设备制造厂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压缩空气站设备采购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镇江华东电力设备制造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镇江华东电力设备制造厂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压缩空气站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DDLZBYXGS-HW-ZJXNY-HDZBZB-2023-003
3.规模:镇江华东电力设备制造厂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压缩空气站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范围:本招标项目共一个包,包括压缩空气站设备4套。
5.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镇江华东电力设备制造厂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压缩空气站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措施。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且具备售后维修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具有制造与供货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似,应用于国外或国内类似规模的项目的合同业绩。
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无资不抵债的情况。
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黑名单中。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黑名单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须为压缩空气站设备厂家或者授权经销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年5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5月26日17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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