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遴选编号:豫教遴选-2023-36
2.项目
3.遴选方式:遴选
4.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限价
1
一
河南工学院充电桩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费不低于2000元/年;电动汽车充电价格不高于0.9元/度;电动车充电价格不低于4小时/元。(电费按市电价格缴纳,当前电价为0.529元/度)
5.遴选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内容:河南工学院充电桩服务项目(包括汽车充电桩、电动车充电桩)
5.2.遴选范围:
5.2.1校内汽车≥40KW充电桩至少三台机器(6个充电枪口)和10个≥14KW充电桩10台(10个枪口),要求使用国内知名汽车充电桩品牌。后续,按照校内需求适当增加充电桩数量。
5.2.2电动车充电桩考虑增加100-200个充电位,按照文件要求,充电桩要具有充电桩管理软件(系统),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用电及充电设备安全因素、增设消防设备,具体数量由校方根据学生需求确定。
5.2.3安装具体位置由校方结合校内实际情况确定。
5.2.4安装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面硬化及画停车位的因素,具体情况由校方决定。
5.3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达到验收使用标准。
5.4资金来源:该项目建设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
5.5质量要求:
5.5.1项目所用设备、电缆等设施和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产品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5.5.2项目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5.6项目经营期限:6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遴选: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遴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遴选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遴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
2.3为遴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遴选项目。供应商为遴选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遴选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遴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遴选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遴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4供应商与遴选人、遴选人就本次遴选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遴选项目。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8日 至 2023年5月22日17时00分(工作日,北京时间)
2.方式: 本项目为远程报名。
3.购买文件提供材料:报名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登记表+支付费用截图。发
4.售价:400元(切勿以个人名义汇款)
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