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招标人)就业主地市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委托 (招标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3.2 本项目划分7个标包执行采购,每个标包选取1名中标供应商和1名备选供应商。
包号 |
处理中心 |
预计年处理量 (万件) |
标包1 |
朔州中心 |
1564.98 |
标包2 |
忻州+神池中心 |
2817.72 |
标包3 |
阳泉中心 |
1723.38 |
标包4 |
吕梁中心 |
2191.33 |
标包5 |
长治中心 |
3303.99 |
标包6 |
晋城中心 |
2409.24 |
标包7 |
临汾中心 |
1686.75 |
3.3 服务
3.4 本项目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30日内配备足额的内部处理人员上岗,并在两周内将人员信息报采购人备案。
3.5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2次。在服务期限内,如服务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或因甲方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单价无法继续执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4.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4.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
4.5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
4.6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