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项目(二标段)光伏场区植被恢复施工标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光伏场区植被恢复及局部土地整治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宁东镇梅花井矿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光伏总安装容量约300.52MWp(直流侧)。
2.3项目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完工工期为2023年6月30日全容量并网前全部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邀请人正式通知为准,谈判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具备开工条件。
2.4招标范围: 光伏厂区施工扰动破环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及局部土地整治。本标段植被恢复面积约为8500亩,局部土地平整约为6500亩。植被恢复工程质量需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确保邀请人能够通过甲方、建设单位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 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1.3业绩要求:具备独立施工类似工程经验,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1个项目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后附);
3.1.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列入禁用承包商名单;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安全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6质量要求:
植被恢复工程质量需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确保邀请人能够通过甲方、建设单位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3.1.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至 2023 年5 月20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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