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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一期25兆瓦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及5年运行维护【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7     浏览:0    
核心提示:临安区一期25兆瓦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及5年运行维护【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
  

临安区一期25兆瓦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及5年运行维护【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内岛石、龙岗、板桥等乡镇,拟利用辖区内约3500个农户屋顶进行光伏电站建设,大部分农户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砼(砖)木坡屋顶,屋顶覆盖琉璃瓦;个别屋顶结构为彩钢瓦、混凝土屋顶;部分屋顶结构组件支架连接点处需要加固。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5兆瓦,每户装机容量在5kW-20kW区间,采用一户单独并网或数户集中并网的方式,接入电压等级为220V/380V,并网模式为“全额上网”。本项目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单块容量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
 
2.2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5兆瓦;
 
2.3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施工总承包及5年运行维护标段。负责杭州市临安区一期25兆瓦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源确户、协调、设备采购、工程建设至全容量投产发电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除外),以及全部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生产之日起5年内发电设备(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包含(不限于)25MW确户工作,进村道路障碍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与村民、村、乡(镇)政府的协调,与安装光伏农户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电网公司各项手续办理和并网接入,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办理,协助项目备案、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涉网试验、投产、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以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全部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生产之日起5年内发电设备(系统)运行维护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包括光伏组件、支架、逆变设备、输电线路、计量设备等接至电力并网接驳点前的一切实际设备设施。(详见技术文件)
 
2.4 工期:
 
2.4.1 本项目施工总承包部分工期:5个月。
 
2.4.2 本项目运维工程部分工期:全部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生产之日起5年。
 
预招标风险告知:※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等情况除外)。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联合体)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容量不低于2.5MW户用光伏项目施工业绩或一个容量不低于5MW光伏项目施工业绩或累计容量不少于50MW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联合体)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1项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5月22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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