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的界河上
2.2.项目规模:826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78个月)为自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进场之日开始(暂定于2023年7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的各项监理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暂定于2029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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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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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监理 |
昌波水电站全部工程施工监理内容,监理服务期为78个月,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导截流工程;二、主体工程:1)挡水建筑物;2)泄水消能建筑物;3)引水发电建筑物;4)升压变电建筑物;5)机电设备安装工程;6)金属结构安装工程;7)交通工程;8)安全监测工程;9)消防工程;10)近坝岸坡及危岩体治理工程;11)房屋建筑工程(含业主营地、承包商营地等);12)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13)环境保护、环境恢复和水土保持工程;14)其他主体工程。三、施工辅助工程:1)砂石混凝土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2)施工交通;3)施工供风、供水、供电及通信系统;4)施工营地、综合加工厂及机修厂;5)施工环水保;6)其他施工辅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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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昌波水电站为金沙江上游干流梯级规划“一库十三级”中的第11个梯级电站,其上一梯级为苏洼龙水电站,下一梯级为旭龙水电站。工程所在地左岸为四川省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
昌波水电站坝址位于苏洼龙至昌波(莫曲河口)河段上,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184436km2,多年平均流量为952m3/s。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正常蓄水位2387m,相应库容0.167亿m3,调节库容0.081亿m3,电站装机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740MW,河床式电站装机86MW),年发电量(联合运行)43.55亿kWh(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40.03亿kWh,河床式电站3.52亿kWh)。主要建筑物有王大龙坝址首部枢纽(左岸河床式生态厂房+泄洪闸+右岸非溢流坝段+左岸鱼道)+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岸塔式进水口+引水隧洞+独立调压室+麦曲河口地下厂房),施工总工期7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施工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8.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同时具有以下合同业绩至少各1项(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作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①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坝监理业绩;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地下厂房监理业绩;③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洞径10m及以上或长度10km及以上的引水隧洞监理业绩;④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监理业绩。上述业绩不限于同一个工程。
9.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13 19:20到2023-05-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