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已由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宁政审〔2023〕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3376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1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3月10日
建设内容: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km2,其中梯田改造132.14hm2(高标准梯田建设69.65hm2,老旧梯田提升改造62.49hm2),坡面水系治理60hm2;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谷坊18座(浆砌石谷坊15座,植物谷坊3座),截排水沟19.29km,穿路涵管86m,沉沙池6座;修建机耕道18.49km(C25砼路3.26km,泥结碎石路15.23km),沟道整治5.77km(仿木桩护岸4.96km,绿滨垫护岸0.43km,钢筋砼矩形渠0.38km),溢流堰1处、汀步1处,箱涵13座。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近五年2018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1日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 /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3(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3376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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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