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油百万吨级碳封存选址评价及地质建模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百万吨级碳封存选址评价及地质建模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于2002年9月得到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0万吨。2008年煤直接液化项目投产时, 基于未来碳减排需求,批复建设亚洲首个10万吨级CCS全流程示范项目,截止2015年4月完成30.26万吨碳注入封存任务,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并在国内外影响广泛。2022年 批复煤制油公司开展百万吨级CCUS不同地质条件选址及关键技术研究,其关键问题是对预选位置进行全方位评价,并根据地震勘察数据及调研数据进行地质建模,进而进行注入数值模拟,为最终确定封存选址提供可靠技术支持。
2.1.2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根据煤制油公司碳排放量特点与毗邻的地质条件,完成百万吨级CCUS封存场地初筛(封存靶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预可研中关键环节的参数需求,包含:依据地质特点推荐三维地震勘察要点与地震解释要求,对筛选场地(靶区)进行地质建模与场地综合评价,总体目标是为探讨30年累计注入量3000万吨CO2地质封存项目的可行性确定研究方向与研究深度提供全面技术服务。
2.1.3项目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CO2地质封存工程技术服务或CO2地质封存场地评估或CO2地质封存场地监测与评估或CO2地质封存系统评估或地质建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CO2地质封存工程技术服务或CO2地质封存场地评估或CO2地质封存场地监测与评估或CO2地质封存系统评估或地质建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