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施坝河一级、二级水电站发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与运行调度、巡检、维护、试验、消缺等涉及到电站正常运行的事项。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施春线(送出线路):电压等级110KV、全线长度43.6km、全线塔基120个,施坝河一级、二级水电站运行发电管理、设备维护管理、110KV施春线维护管理。
以上涉及的管理范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坝河一级、二级电站发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与运行调度巡检维护等基础管理。
(2)大坝、进水口、引水系统、厂房等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设备设施运行观测维护;水情预报系统、水工建筑安全监测观测设施的维护;电源电气控制系统、油泵站、水工设施的操作日常维护、定期维护预试,观测资料的定期整理析及总结等。
(3)电站所属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调速系统、励磁系统保护、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厂房行车、技术供排水系统、油系统、电缆(导线)构架及辅助设备、压缩空气系统、透平油及绝缘油系统、水力机械监视测量系统、厂房供排水系统、生活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消防系统、母线及相关设备主变压器和高压电气设备、厂用电系统、接地、操作电源系统设备、电站通信设备、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等厂区所有设施设备的生产运行管理日常维护等工作。
(4)厂区事故备用电源线路、变电站及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电站侧110kV接入系统至施坝河一级、二级水站侧出线架和电站事故备用电源维护等,厂区坝区柴油发电机组定期保养维护检修及燃油、润滑油采购等。
(5)运行维护所需的材料、备品配件的仓储管理工作(包含施坝河一级、二级水电站现场的机电物资管理);办公、食堂、住宿楼、仓库、工具房等生产生活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检修;坝区、电站生产区域照明系统维护管理等。
(6)电站坝区的防洪度汛、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治安保卫及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7)在电站运行期间,为了确保电站安全正常运行所需的其他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区域围栏防护栏等。
(8)以上系统在合同履约期间,发生故障需要检修的(含设备、备品备件、易损件等),由乙方向甲方申报检修和报价,由甲方预审核后开展,实施过程中接受甲方监督,实施完成后双方根据实施监督过程办理完工确认结算。
(9)按甲方要求编制年度、月度发电计划及检修计划。
(10)编制施坝河一级、二级水电站各种应急预案、列明防洪度汛所需物资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核,并组织各项预案的演练。
(11)施坝河一级、二级水电站运行维护生产生活设备设施所用的特殊工具(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
(12)110KV施春线线路巡检、维护、以及线路维护所必需的民事协调工作。每月定时提交巡检维护报告。
(13)按时上报电网(供电局)内网需要提供的数据、检查、自查报告。
(14)保护装置、6.3Kv母线、110Kv间隔定检预试的配合跟踪。
(15)配合发包方开展日常经营理工作,并按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执行。
(16)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或重新招投标原运行人员保留3个月。
(17)与生产有关的大坝、前池、厂用电、下网电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18)政府及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的会议检查等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19)电站员工伙食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20)向电网公司业务对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21)20万元以内的设备材料采购费用在该合同内结算。
(22)因为管理、组织不力等自身原因造成电站机组弃水超12小时按当天电量当月的上网电价进行考核;或当月累计超过72小时的按当月平均出力给予考核。
(23)因承包方备件准备不充分、人员安排不到位、故障排除超过行业标准时间及电网协调沟通不畅等客观原因造成电站机组全停时间超过36小时的,发包方将对按停机前一天的日发电/24h*当月上网电价对承包方进行全停考核。
(24)每月的电量指标未完成按承包价结算电量指标差额进行考核。
(25)运行期巡视检查、维护不到位及人为操作失误导致机组及设备损坏按机组设备实际金额进行赔偿。
(26)发包方根据电网及上级公司的要求新增生产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从厂家进场全过程配合了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
2.3 计划工期: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甲供范围:甲方提供电站原有的一切办公设备、运行发电机组设备及单项价值超¥5000.00元的设备及材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或水利水电资质,营业执照具有安装、检修或运行维护范围资质。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4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评审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投标方联系招标人,未入合格供方需按照上述“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给招标人招标人组织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方可购买标书,参与投标。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5日至2023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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