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城市道路附属配套设施质量提升工程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太发改审批字【2023】35号、太发改审批字【2023】43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具体工作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2023年6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共936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标段: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 监理标段: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单位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各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单独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1.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参与本标段的投标活动; 3.1.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单独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为本企业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 3.2.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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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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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