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华电江陵公司新增一套入厂煤全自动制样系统项目 已由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
2.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新增火车入厂煤皮带中部采样机项目的设计、供货、安装、试验。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15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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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36/17-QT-22401 |
新增一套入厂煤全自动制样系统项目 |
项目计划在煤检中心一楼全自动制样室现有空间范围内新增一套全自动制样系统。设备尺寸为长7.5×宽2.3×高2.3m,适用于全自动制样室预留空间 |
200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 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www.mem. 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2项电力行业制样设备生产销售或技术改造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技术协议范围内容页、合同签字页等主要信息)。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08 17:30到2023-05-15 18: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5-31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