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绿能电厂SCR系统新增催化剂再生系统项目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以 2304-440608-04-05-851941 备案建设, 本项目绿能电厂SCR系统新增催化剂再生系统项目(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绿能电厂SCR系统新增催化剂再生系统,催化剂再生改造主要包括:1)配套设置原位再生系统,主要设备涵盖再生循环风机、再生电加热器、排气风机、烟风道及电气系统;2)新增控制系统(含组态及通讯模块安装,电缆施放)及调试。
2.3计划工期: 60个日历天,实际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应派驻专业技术人员驻现场,提前和招标人沟通协调设备的分批进场时间,以根据现场的进度分批进行设备的排产、安排进场和安装、调试。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设备排产、进场和安装、调试计划》,该计划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404889.22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及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设备调试验收需达到《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验收指标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 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缴交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款。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8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 月 30 日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5 月 30 日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 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