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机关2023年-2026年车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584.15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5月12日17时00分00秒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气东输分公司机关2023年-2026年车辆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提供车辆运输服务和驾驶服务。
2.2 招标范围
车辆运输服务、车辆驾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车辆的提供、全面负责所有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管理、保养维修管理、驾驶员考核与培训管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车辆户籍档案的建立及管理、车辆年检以及保险管理等工作)。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3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本次签订合同(首期)服务期为1年,预计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合同履行期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期满后续签次年合同。续签合同期间应保持原中标单价或中标费率不上涨。如果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停止不再需要中标人服务,招标人有权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单方决定终止合同或合同的部分服务内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4 服务地点
上海市
2.5 服务标准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及招标人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按招标人需求及时、全面地开展服务工作。
2.6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19年至 2021年度或2020年至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 2022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如提供2019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按2021年度测算;如提供2020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按2022年度测算)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或车辆运行或车辆运输或车辆驾驶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 人员要求
驾驶员不少于19人,其中至少配备主管人员1人、调度人员1人、车辆管理及安全员3人以满足招标人日常、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用车需求。(提供承诺书)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必须符合C1准驾车型及以上车型,其中持有A1准驾车型的不少于2人。(提供承诺书)
驾驶员:投标人须承诺驾驶员配备数量满足招标人用车需求,用工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员,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经招标人同意,履行相应变更手续,更换人员不低于原驾驶员标准。(提供承诺书)
3.7 车辆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为外观黑色的轿车10台(1.8L及以下,均为同品牌车辆,且颜色一致),外观浅色的商务车5台(3.0L及以下,均为同品牌车辆,且颜色一致),且均具有满足在上海市区不限行的车牌照。车辆车龄需为8年以内(含8年),车辆车龄从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开始计算(提供车辆清单、车辆行驶证);或承诺购买新车(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车辆发生变更,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车辆需综合考虑购置价格、里程及车龄等因素,不低于原提供车辆标准。(提供承诺书)。
3.8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3.9 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2日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详见特别告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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