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容量3.4045MWp(交流容量2.59MW),本次招标容量3.4045MWp(交流容量2.59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计划开始施工日期暂定为: 2023年6月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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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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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恒诚织布有限公司2.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除①光伏组件的设备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备案③可研技术服务采购④屋顶载荷复核及加固方案编制⑤监理⑥并网发电3个月以后的运维工作⑦法人管理费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项目管理、施工协调、施工图设计(含接入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含设备基础、屋面结构防水加固等)、调试、试验、验收、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并网发电后3个月的运维工作、所有手续办理(含项目并网申请、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因施工造成破坏原有绿化、道路等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恢复,并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具体详见招标范围说明。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扬州恒诚织布有限公司2.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8.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9.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0.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5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10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或首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08 11:23到2023-05-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