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各矿2023年度介质粉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介质粉\-325目\≥95%\≥4.5g/cm3\≤8% |
吨 |
20000 |
乌达区、海南区 |
2 |
介质粉\-325目\≥95%\≥4.5g/cm3\≤8% |
吨 |
5000 |
棋盘井区 |
2.1.2交货日期: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具体以乌海能源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时间。
2.1.3交货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付款方式:货到需方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根据所提供的全额增值税发票挂账后分批结算,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或现金。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2021、2022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一年累计销售介质粉(或磁铁矿粉、铁精矿粉、铁矿粉)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税,业绩若为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业绩若为单价或框架合同,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由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的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业绩合同和(如有,采购订单、结算证明)扫描件、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与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30%金额的发票扫描件。
1)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供货完成的材料;
3)发票扫描件须内容完整,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一致。
投标人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