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丰海上风电场共安装17座灯桩及5座AIS航标,于2021年10月验收完成,现已进入运营期。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大丰海上风电场17座灯桩及5座AIS航标的维护与抢修等工作,且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程的要求,编制航标航道维护、抢修方案,维护报告及维护工作需符合国家海事部门航道航标维护相关要求,并确保通过海事等相关部门验收。
预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服务期内中标人所投入船舶应为自有船舶,且船舶种类须为航标船。
本项目中标人确定后,服务合同由中标单位、江苏运维公司与风电场业主方(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合同费用由三峡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个沿海航标布设或维护业绩。
(3)人员要求:①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且团队中出海作业成员均应具有相关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船员适任证(须提供船员适任证扫描件);
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航标管理专业或航标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③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至少1项沿海航标布设或维护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证明材料,材料须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的船舶须具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或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并提供准航区域为近海航区的有效证明文件;
②须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种类为航标船(船舶自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5月6日09时整至2023年5月12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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