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场测风塔拆除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大丰港水域港界外,毛竹沙的最北端,离岸距离 85km。
2.2.项目规模:拆除一台自立式三桩钢桁架结构海上测风塔。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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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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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H8#海上风电场测风塔拆除工程 |
江苏华电大丰H8#海上风电场测风塔拆除工程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华电大丰H8#海上风电场测风塔拆除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3)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9.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应具有1个海上风电项目桩基施工完工业绩或者海上测风塔拆除或安装完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06 09:00到2023-05-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