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
本招标项目贵州望谟县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升压站控制保护及其他设备采购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
(2)项目概况:望谟县昂武镇和亭二期光伏电站 (以下简称本光伏电站) 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治州望谟县和亭村北部,主要建设区域中地理位置:东经106°26'10",北纬25°7'58"。场区位于和亭村北坡上,南北⻓约 2.2km,东⻄宽约 3.5km,场址⾯积约3112.465 亩,本项⽬设计装机容量100MW, 拟新建 1 座110kV升压站。场址距望谟县直线距离约 35km,距贵阳市直线距离约170km,附近有乡道 536 通⾏,对外交通运输条件较便利。本项目设计装机容量100MW,全部为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项目设计推荐采用540Wp规格的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组件数量共计237440块。逆变器选用225kW的阵列支架,共计462台。 拟新建⼀座 110kV 升压站,升压站规模按 1×100MVA设计,并以1回 110kV 线路接⼊电⽹公司变电站 110kV ⾼压侧。本光伏电站升压方式采用35kV/0.8kV箱式变压器。本工程计划于2022年3月8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30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3)采购范围:一次设备:进线出线柜、高低压开关柜、接地变/站用变及备用站用变压器。二次设备:综自、保护系统、AGC/A/VC控制系统、一次调频系统、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蓄电池、光功率预测系统、故障录波子站、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含二次安防、等保测评)、火灾报警、通信系统。含全部设备供货、运输、监控设备安装以及配合其他设备安装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4)交货时间:发标人签署中标通知书后25日内交付升压站控制保护及其他设备,具体更换时间现场通知。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国标要求,满足光伏发电相关技术使用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应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应具有采购产品的生产能力,并应提供 2个 类似业绩证明。
(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6 日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购买标书。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