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及采购工期:
1、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现有四台335MW、两台635MW机组、两台1000MW机组。
2、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两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730个日历日。
3、预计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3-2024年煤垛煤炭装卸及煤炭转运项目80万吨。
4、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统筹表(网络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当满足以下任一条款,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履行期限达到本合同工期;本合同结算总额达到合同签约总价。
5、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3-2024年煤垛煤炭装卸及煤炭转运项目中煤炭装卸及煤炭转运分项报价,煤炭装卸及煤炭转运项目服务开始日期单独执行,具体执行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1、投标方将各期煤场煤炭利用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短倒(含装车、运输、卸车、打堆等过程)至招标方指定的接卸地点。
2、负责转运装卸过程中等短倒车辆的冲洗、煤炭短倒沿途道路清扫及洒水作业,短倒机械设备应满足招标方所需短倒煤炭的工作量,排放标准应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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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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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3-2024年煤垛煤炭装卸及煤炭转运项目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3-2024年煤垛煤炭装卸及煤炭转运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在本项目前期采购中不得存在串通、造假及其他违规行为。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近3年)具有电厂煤场间煤炭转运装卸或电厂煤炭转运、电厂汽车来煤接卸等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5-05 16:40到2023-05-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