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6/17-QT-01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 佳木斯热电厂2023年煤炭汽车运输服务项目已由华电能源股份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023年计划运输煤炭暂定21万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计划采购煤炭21万吨,从依兰县达连河镇中煤龙化第三煤矿采用汽车运输方式运输煤炭至佳木斯热电厂指定煤场,运输距离约120公里。现就煤炭汽车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运输数量按照华电能源股份 佳木斯热电厂每月采购计划执行。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6/17-QT-01101 2023年煤炭汽车运输服务项目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煤炭汽车运输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核准颁发并至今有效的可经营公路运输业务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资料。 7.投标人近3年(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1项相同或类似煤炭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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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