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概况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海拔高程在3095m~3261m 之间,场址附近有G109、G6国道经过,区内有村路便道,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场址区地貌属山前冲洪积扇、冲洪积平原,地貌类型为戈壁草场。场址区地势较开阔,地形较平坦,无滑坡、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300MW,安装48台单机容量625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划分为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五共3个地块,其中地块一计划安装14台6.25MW的风电机组,地块二计划安装25台6.25MW的风电机组,地块五计划安装9台6.25MW的风电机组。风机配套选用35kV箱式变电站进行升压。风机与箱式变电站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
本项目分为地块1、地块2和地块5共三个地块,其中地块1与地块2之间相对距离为10KM,地块1与地块5之间相对距离为28KM,地块2与地块5之间相对距离为26KM。
1.2 招标内容
1.2.1风电场土建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下列工程(但不限于):
1.2.1.1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风电场进场及场内道路工程。
(2)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工程。
(3)场平及其它工程。
(4)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准备与临建工程。
1.2.1.2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本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的施工临时设施及工作内容主要有:
(1)综合加工厂、仓库等;
(2)现场试验室;
(3)施工临时供水系统;
(4)施工临时供电系统;
(5)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
承包人应承担上述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以及完工后的拆除和清理等。
1.2.1.3临时设施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
本标承包人应为其他标段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与配合。
1.2.2施工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6月15日开工,2024年6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负责人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建成至少1个单体容量49.5MW及以上的风电土建工程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不含分包业绩)。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