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配套改造提升(2023年城区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政基础配套改造提升(2023年城区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已由 丰县经济发展局 以 丰经发许可[2023]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市政基础配套改造提升(2023年城区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约627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竣工日期:2023年9月16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日期为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对现状较差的4条人行道进行改造包括人民路(创新学校东西两侧)、南环路(紫金花园小区、名仕雅苑小区门前)、支农路西侧(人民路-中阳大道)、中央大道北侧(东环路-永安路),具体内容为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2) (3)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 3.9投标人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 2023 年 4 月 27 日 9. 其他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