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华银娄底百万光伏基地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2.1 建设地点: 湖南_省_娄底_市_涟源_市、 新化县、 冷水江市
2.2 建设规模:
华银涟源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300MW、华银新化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 目二期(曹家项目) 50MW、华银新化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吉庆项目)50MW、华银冷水江市采煤塌陷区光伏项目 100MW。
2.3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2.3.1 华银涟源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华银新化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 二期(曹家项目) 、华银新化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吉庆项目) 工程项目施工预 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3 年 5 月 20 日开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全容量并网,工期总日历天数: 214 天;具体现场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2 华银冷水江市采煤塌陷区光伏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3 年 6 月 10 日开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全容量并网,工期总日历天数:193 天;具体现场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限:华银娄底百万光伏基地二期四个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计划服务期 限均为 12 个月(365 天),项目具体开工日期及开始监理日期以招标方的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
2.5.1 华银娄底百万光伏基地二期四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场内(外)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 光伏组件、逆变器、交直流汇流箱等设备基础及安装工程, 集电线路工程, 水保(施工)、环保(施工)、消防(施工)及生态治理施工监理,220kV 升压站及 110KV 升压站构筑物及其附属工程的建筑、安装、调试、试验等全过程监理工作。本工程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在本标范围内。华银涟源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对侧 500kV 民丰变站内改造监理在本招标范围内。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内具有独立承担 2 个及以上 100MWp 及以上等级光伏项目建筑、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封面、关键条款页、签署盖章页),否则不予采纳)。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提供证书扫描件, 否则不予采纳),并近 5 年内至少具有 1 个 50MWp 及以上等级光伏项目全过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业绩(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7.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9 时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