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业主2023年东莞市国际业务 国际包裹东莞合并仓业务合作处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12476、招标人项目编号:gjcg202300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
(二)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家中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预算(含税) (万元) |
分包 |
备注 |
1 |
2023年东莞市国际业务 国际包裹东莞合并仓业务合作处理项目 |
737.00 |
无 |
人员+设备 (本项目为自带设备进驻) |
(注:以上含税预算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采购人对该项目采购金额的任何承诺,投标人请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自身能力等要素。双方的结算以实际产生的业务量为准。)
(三)招标内容:国际包裹东莞合并仓业务合作处理项目是实施合并仓库内处理工作,按东莞国际业务 内部处理流程和相关业务规定,按件进行全环节业务合作。业务合作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安检、入库、直发换单、合并单分拣、播种合并、后程分组、后程装袋(箱)、后程出库交接、后程包裹解绑、退件集包等处理环节,详见项目实施要求。
(四)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条款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五)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项目设置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实施经验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项目实施经验至少1个,且单个合同金额须在100万元(含)以上。同类项目是指邮件或其他货物类的安检/收寄/分拣封发/查验/装卸发运等处理外包服务项目,不含纯粹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物流运输、物流末端配送、仓储项目)。
【注:1、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如无发票则可提供结算明细单及银行收款凭证。2、所提供的合同须包括:封面页、内容页、金额页、盖章页等关键页。如缺少了合同及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的,不纳入计算。3、同一个项目的合作金额,以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4、合同开始时间可在2020年1月1日前,但只计算2020年1月1日后的发票。】
(三)服务团队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即
(四)发票要求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能证明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财务要求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良好,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六)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1)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2)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5)最近三年在采购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七)联合体、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八)唯一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九)其他要求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备注:(1)以上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2)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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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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