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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各工区生产需求井口装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2023年华北油气采气压裂井口招标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华北油气采气压裂井口招标(WZ20230515-2009-5535-B1)

2023年华北油气 采气压裂井口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华北油气 采气压裂井口招标(WZ20230515-2009-553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井口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井口装置
103.00
包1-井口装置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须承诺,同意采用寄售模式管理,甲方采购后未使用的物资可以进行退货处理。

3.1.7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期间),与华北油气 发生过业务往来的(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标的物),须提供物资供应部门出具的使用评价材料(使用评价材料须加盖物资供应部门公章),近三年与华北油气 无业务往来的,不需要提供使用评价材料。

3.1.8 投标商投标被授权人需为投标商职工或为投标商服务的劳务派遣用工,需提供投标商为其缴纳保险记录截图或劳务派遣公司人员派遣证明材料。

3.1.9 提供至少2种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石油石化行业内销售业绩(需提供对应业绩金额合同复印件及发票)。

3.1.10 投标商须承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机加工(特殊扣除外)、组装等主要工序不允许外协,一经发现,视为不诚信行为上报中石化物资装备部处理。

3.1.11 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中应包含“压力管道(金属阀门)(B级)或B级以上内容”。

3.1.12 投标商提供美国石油学会(API Spec 6A)证书扫描件,证件且在有效期内。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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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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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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