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的 中信国际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BJ230104/01,招标编号:0733-23120869)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行北京市分行系统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延续一年,最多可延续两次。总服务期叁年,总预算963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六家食堂食材供应商,以满足15家食堂(就餐人数约3888名)人员的每日用餐主要食材及配送服务。主要包括“蔬菜”、“肉禽蛋”、“水产”、“粮油”、“豆制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需求说明书。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的技术能力。
2.2 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
2.3 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4 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6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7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8 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活动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北京市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9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 投标人承诺近三年未出现因自身服务不稳定或中断造成重大投诉或影响客户声誉事件。
2.1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3 投标人必须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 )、中信国际招标 网站(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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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