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标准 |
公司性质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品牌厂商,不允许经销商、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营业收入 |
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或(2019-2021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以审计报告口径为准;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全套页码),须包括负债总额,净资产额,营业额等重要财务指标,并加盖公章,若2022年暂不能提供的,请提供2019-2021年的审计报告,投标人各公司财报可合并计算,若招标人发现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投标资格,并列为不合格供方,限制后续参与华润置地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
业绩要求 |
投标品牌在近三年内(2020.01-至今)与大型房地产具有的3个及以上外墙涂料的全国战略采购或区域集采业绩,且至少有1个全国战略或集采业绩在协议有效期内(大型房地产企业排名参照克而瑞研究中心2022年房地产企业全口径销售额排名前20名,包括:碧桂园、保利、万科、华润、中海、招商、金地、绿城、龙湖、建发、融创、金茂、滨江集团、绿地、中国铁建、越秀、旭辉、华发、新城、远洋)
|
纳税资格 |
一般纳税人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在有效期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工厂要求 |
在中国境内设有至少1个工厂,需提供厂房土地证明或租赁证明。(如非自有工厂,则需报名单位持股工厂股份50%或以上,或报名单位与工厂实际控制人一致,并提供相关证明)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
不能出现以下情况 |
1)经调研,出现合同或供货造假行为;
2)最近1年在全国政府官网被严重警告;
3)最近1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行政处罚或政府主管部门抽查并披露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披露;
4)最近2年在华润置地项目履约过程中出现履约问题(相关邮件或函件通知);
5)不在置地总部供方库内的单位考察评价不合格;
6)未按我司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或资料造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