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用地技术服务项目-2023年5月大唐重庆分公司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全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基本情况: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共分为石柱石家、沙子、枫木三个风电项目,石柱石家风电项目位于重庆石柱县石家乡,拟安装10台5MW风机,接入枫木220升压站35KV侧,建设规模50MW(以可研报告审查的容量为准);石柱沙子风电项目位于重庆石柱县沙子镇,拟安装15台5MW、4台6.25MW风机,安装110KV升压站一座,接入枫木220升压站,建设规模100MW(以可研报告审查的容量为准);石柱枫木风电项目位于重庆石柱县枫木镇,拟安装10台5MW、8台6.25MW风机,安装220KV升压站一座,沙子、石家项目在此升压站接入并打捆送出至大唐石柱发电厂,建设规模100MW。
2.3计划服务期:
2.3.1招标人确定临时用地红线范围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临时用地勘界(不含分户)、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以及占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2.3.2招标人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30日内完成编制用地国土空间规划合规性文件,90个工作日内完成风机、箱变及升压站征地勘界(不含分户),完成征地勘界(不含分户)后90个工作日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征地批复,提供征地批复资料后45日内取得供地合同(划拨或出让协议),取得供地批复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风机、箱变及升压站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办理。
2.4招标范围:
2.4.1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的规程、规范要求,开展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配套风机平台、升压站、进场道路、渣场临时用地勘界(不含分户)。
2.4.2开展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按照规资局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取得临时用地合规性使用批复。
2.4.3完成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风机、箱变及升压站用地征地勘界(不含分户)。
2.4.4编制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风机、箱变及升压站用地国土空间规划合规性文件,用地规划通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
2.4.5按照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求,组织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风机、箱变及升压站征地资料,编制一书四方案、土地征前告知、权籍调查、听证论证、宗地图测量、配合报地指标获取,跟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逐级上报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取得风机、箱变及升压站国有建设用地征地批复。
2.4.6办理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风机、箱变及升压站项目用地供地手续,取得供地合同(划拨或出让协议)。
2.4.7按照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办理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4.8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4.9按照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办理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近3年(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须具有1个及以上土地勘界或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或新增建设用地或者征地或者供地相关土地手续办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完成证明文件(验收或相关行政批复通过的证明文件)。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类别须同时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和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工程测量(或测绘)类高级技术职称。
3.4.2项目测绘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测绘师证书及工程测量(或测绘)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3项目规划技术负责人需取得规划设计(或城乡规划)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能重复,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有效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6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9投标提醒:
3.9.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3.9.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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