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2023年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拟对采购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社会中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内容:为业主采购的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
2.3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7,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确定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入围合同价格按照入围供应商中最低折扣进行签订。
2.4服务期限: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2.6本项目最终确定三家入围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须经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吉林省 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列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拒绝列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拒绝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4.2 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0日13:30时,地点为业主机关楼四楼会议室(辽源市西宁大路8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地
邮 编:136200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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