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电厂有限公司消防保卫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经济开发区。
2.2.项目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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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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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公司2023-2024年消防保卫外包 |
负责安徽六安电厂有限公司门岗执勤、厂区巡逻、防盗、防破坏、维护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负责辖区内的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管理;日常消防巡查、全厂消防设备检查、消防器材定期更换、消防训练、火灾预防及灭火;协助做好各类迎检工作及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做好其他与消防保卫有关的工作。期限:2023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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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安公司2023-2024年消防保卫外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保服务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2项治安保卫服务业绩,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14 17:45到2023-04-24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