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标准 |
公司性质 |
生产厂家投标、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不允许经销商、代理商参与投标。 |
营业规模 |
近三年(2019-2021)的年度营业额均不低于1.4亿元(以报名人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一项“当年”值为准计算,需提供盖公章的全套财务审计报表,原件备查) |
战略业绩 |
提供至少2项2022年1月1日后仍在协议有效期内的Top20房企消防火灾报警系统集采业绩,履约范围为全国。
(Top20房企以克而瑞发布的2022年房地产销售全口径排名前20名,包含碧桂园、保利、万科、华润、中海、招商、金地、绿城、龙湖、建发、融创、金茂、滨江、绿地、中国铁建、越秀、旭辉、华发、新城、远洋) |
项目业绩 |
提供不少于10份大型商业项目(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万㎡)消防火灾报警设备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0万。 |
产品认证 |
报名及投标系列主机、烟/温感探测器、模块等主要产品要求具有CCCF认证(必须) |
纳税资格 |
要求为一般纳税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它 |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经调研,出现合同或供货造假行为;
2.最近1年在全国政府官网被严重警告;
3.最近1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披露(被行政处罚或政府主管部门抽查并披露产品质量不合格);
4. 近两年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华润置地D级或不合格供方;
6.华润置地限制投标期内;
7.以上1-7条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
8.未按我司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或资料造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