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青田港灌溉能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溪县青田港灌溉能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金发改投资【2022】23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招标最高限额为:5987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何源镇、对桥镇等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青田港河道整治,河道沿线灌溉设施提升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及施工、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工期要求:总工期40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65个日历天,设计工期3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能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勘察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3.1 勘察设计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同时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勘 察资质;
③拟派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 职称无效) ;
3.2 施工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和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④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水利工程类); ⑥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⑧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⑨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
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⑩投标人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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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