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海一号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海一号)煤矿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矸石处置运营服务项目
2.3招标范围
新上海一号煤矿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矸石处置运营服务,委托服务商对内蒙能源各矿井排放至矸石场的矸石进行有效处理,服务商自行组织人员、设备等进行现场处置运营,确保矸石经过处置后符合地方环保局及水利局等部门要求。
2.4周边农牧民和政府关系:负责协调周边牧民的关系保证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矸石处置运营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行。
2.5质量标准:保证合格,协助招标人通过水利局验收。
2.6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区域满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身份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需自行负责协调农牧民关系及现场运营,自行协调并通过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日常检查和验收。
3.3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3.5 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6 关联关系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查验原件的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 月12 日起至2023年04月16日17:00(北京时间)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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