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扩建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包括地质详细勘察、测绘、物探等,满足施工图设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工程勘察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2 服务/交付地点: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河东村三社
2.3工程规模: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新建一座5万吨/日工业污水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等。
2.4 勘察周期:满足进场条件并由发包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60日内完成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工作;后续服务日期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2.5招标控制价:
2.6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勘察、测绘、物探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2 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 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项目业绩;
3.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无违法记录。
3.5 注册要求:注册合格。
3.6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2021年至2022年)未出现负数现金流。
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一年(2022年4月-2023年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勘察测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印发《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通知。
(4)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 4月 18日至 2023 年5月 9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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