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柳巷煤矿矿用电控液压移动列车组采购项目(预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预招标,待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后执行招标结果(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等情况除外)。若不具备前涉条件,则本次预招标结果无效。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2.2 规 模: 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柳巷煤矿矿用电控液压移动列车组采购项目
2.3 标段划分: 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柳巷煤矿矿用电控液压移动列车组采购项目(预招标)【重新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50日内到货。
2.6 招标范围: 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柳巷煤矿矿用电控液压移动列车组采购项目(预招标)
序号 |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矿用电控液压移动列车组 |
整体迈步式自移; 牵引能力≥140T; 单次移动步距≥1800mm |
套 |
1 |
|
1.1 |
锚固牵引装置 |
两柱支撑式; 使用高度≥4.5m; 提升高度≥150mm; |
个 |
1 |
|
1.2 |
平板车(3840mm) |
(长×宽×高)3840×1350×450mm |
节 |
10 |
配3个电缆托架 |
1.3 |
平板车(4440mm) |
(长×宽×高)4440×1350×450mm |
节 |
10 |
配3个电缆托架 |
1.4 |
平板车(6135mm) |
(长×宽×高)6135×1350×450mm |
节 |
4 |
配4个电缆托架 |
1.5 |
支撑立柱 |
φ160/φ130mm |
根 |
2 |
|
1.6 |
牵引千斤顶 |
φ250/φ180mm |
根 |
2 |
|
1.7 |
重轨 |
轨型≥38kg/m,轨距≥1000mm |
根 |
50 |
|
1.8 |
管缆伸缩推移装置 |
配备轮式平板车 |
套 |
1 |
存储电缆长度≥50米 电缆展开长度≥140米 |
1.9 |
设备列车电控/遥控系统 |
|
套 |
1 |
|
2 |
专用工具 |
|
套 |
3 |
|
3 |
技术资料 |
|
套 |
6 |
|
4 |
备品备件 |
|
批 |
1 |
按设备价款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矿用电控液压移动列车组产品制造商,须提供所投矿用电控液压移动列车组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2份矿用电控液压移动列车组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的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影印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18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