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1、项目
2、项目编号:ZJJCG-20230401(自采)
3、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选取3家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入围(经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6家的,按照合格投标人半数选取入围供应商,但入围最低不少于2家),为业主及其所属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后续具体招标代理项目在入围供应商内选定供应商,其中后续具体招标代理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具体项目中标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4、招标范围: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入围,为业主及其所属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5、最高投标限价
采购预算30万元以上(含)项目(含):按照国家计委印发〔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的80%为最高上限;30万以下(不含)采购项目按0.3万元标准。
6、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到期经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供应商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6、供应商不得为最高人民法院网( /shixin/)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或湖南信用网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 或湖南省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7、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 、张家界市邮政 禁投名单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邮政 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3)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依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购〔2022〕17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二)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合同制员工),提供的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合同制员工)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经验在3年及以上。
2、投标人(总公司或 )必须在张家界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组织招标必备的场地及设备设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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